发布时间:2026-01-29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浏览: 次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规划编制不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实施以来,邯郸市本级及武安市、永年区、肥乡区、磁县、涉县、成安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曲周县10个县(市、区)未依法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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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