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星期三

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共享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3         发布人: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办公室        浏览: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共享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共享中心项目

  工程概要:本项目占地共计:51.19亩,总建筑面积29230.04平方米,拟建设共享生产车间21间(其中热镀锌车间9间,生产线:9条;电镀锌车间12间,生产线:12条),废酸再生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年表面处理工件70万吨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yxc71qbSa8uX-U8AcADiQ 提取码9vqs

  2、如需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产业新城公园北路科创服务港3号楼203

   人:刘艳光   联系电话:18003217886   邮箱:594460783@qq.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5523日至20256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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