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政策核心】
1.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为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列入
市科技创新平台序列,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
2.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估优秀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绩效
后补助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
《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
科规〔2022〕2 号)。
【申报条件】
在邯郸市境内注册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
单位,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
势和影响力。
1.依托单位是在邯郸市境内注册的企业。
2.应是规模以上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研发机构,上年度
科技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3%。依托单位
是高校、科研院所的,需与市内企业联合共建。
3.依托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
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具备组织和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的能
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能有效整合相关创
新资源。
- 3 -4.技术创新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技术创
新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固定人员不
少于 20 人。具有满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
公场所、科研仪器设备、中间试验和检验检测能力。
【办理程序】
按照市科技局《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
理办法》(邯科规〔2022〕2 号)执行。
【办理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 系 人】:郑增平
【联系电话】:0310-685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