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政策核心】
1.认定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列入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计划,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
2.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估优秀的重点实验室,列入市科技
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给予绩效后补助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
《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科
规〔2022〕2 号)。
【申报条件】
依托邯郸市境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创
新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布局建设。实验室采取依托单位独自建
设或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联合共建的模式,鼓励京津冀、产
学研联合共建。
1.依托单位是在邯郸市境内注册的企业。
2.具有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的工作经验,应用基础研和
高新技术开发能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拥有本领域高
水平原创性成果或发明专利。
3.依托单位拥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
科研队伍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少于 20 人,依托单位固定
人员占比在 60%以上且不与本单位现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
- 1 -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固定人员交叉。
4.具备满足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
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 500 平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
【办理程序】
按照市科技局《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
办法》(邯科规〔2022〕2 号)执行。
【办理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 系 人】:郑增平
【联系电话】:0310-685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