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任〔2024〕9号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剑锋等同志任免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研究决定:
陈剑锋同志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路路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 磊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梅海明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保科同志任区教育考试院院长;
游建兵同志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志彪同志任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城建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芝宏同志任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涌琛同志任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 振同志任区高级中学副校长;
免去:
李剑晖同志的区公路市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高少恒同志的区公路市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保科同志的区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闫安桥同志的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翟志彪同志的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芝宏同志的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梁 振同志的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