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政策核心】
自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 %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 )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申报的日期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导出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汇总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逐级上报。
【办理科室】:工业发展科
【联 系 人】:张永超
【联系电话】:0310-682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