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3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政策核心】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 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政策依据】
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一)在河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均为有效期内) 。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 500万元以上。
【适用时间】
实施常态化申报,定期开展评价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自评通过企业下载打印《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提供(平台上传)必要证明资料,形成申报书向区发改局民营经济科申报,区发改局民营经济科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企业向市工信局正式推荐,市工信局通过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适时组织资格审核、实地抽查,分批次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公告为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科室: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民营经济科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0310-688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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