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依法决策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查
措施内容:加强对本级政府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完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加强对阻碍或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适用对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企业。
操作流程:企业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由制定机关3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企业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复核。司法行政部门在接到复核建议的30日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任占峰
电 话:6633577
二、优化涉企行政复议审理程序
措施内容: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倒逼执法机关依法执法。发挥合理性审查制度优势,将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守序等纳入审查范围。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了事”。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净化器”。
适用对象: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企业。
操作流程:操作流程:企业申请-受理-通知被申请人答复-审理-结案-监督决定履行情况-案卷归档。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张晓丽
电话:6633560
三、积极引导律师服务企业
措施内容: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主动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经营风险防范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适用对象:对法律服务有需求的各类单位。
操作流程:企业申请->受理->审查->组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反馈结果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庞晓峰
电 话:6633529
四、优化法律援助机制
措施内容:为农民工、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劳资纠纷类型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解决劳资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适用对象:法律援助申请者。
操作流程:申请—审查—审批—指派。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吕俊英
电 话:6633148
五、优化人民调解机制
措施内容: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做实做好涉企纠纷调解。每年在全区组织开展4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适用对象:发生纠纷的企业。
操作流程:排查-受理登记-安排人员调解-调查取证-组织调解-签订协议-回访-结案归档。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郭天杰
电 话:6633501
六、持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
措施内容:指导督促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落实对企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最大程度防止对企业乱执法、滥执法。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罚没许可证年检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适用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操作流程:罚没许可证办理流程:单位申请—受理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发证—公开公示。
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流程:单位申请—受理审核—组织培训—参加考核—发放证件—公开公示。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赵利利
电 话:6633550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措施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影响力大、行业代表性高的企业作为监督联系点,拓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适用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操作流程:上级交办、工作检查、群众投诉或举报—调查—审理—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移送监察机关。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赵利利
电 话:6633550
八、提升涉企法律宣传质量,加强依法治理力度
措施内容: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将每年9月定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完善“百所联百企”机制,确保每月开展两次送法进企活动。
适用对象: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
操作流程:制定全区法治宣传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开展法治宣传——年终总结。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窦黎莉
电 话:6633515
九、公证处
措施内容: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证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预防和减少诉讼、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等各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适用对象: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
操作流程:申请—审查—办理—出证。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谢飞
电 话:6633516
十、社区矫正管理科
措施内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发挥社区矫正执法优势,防止违规违法及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适用对象:在矫社区矫正对象。
操作流程:社区矫正对象到区司法局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到辖区司法所办理报到入矫登记->接受司法所日常监管帮扶->矫正解除(终止)。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毕增奇
电 话:6633517
十一、司法鉴定中心
措施内容:为受到人身伤害者提供相关的司法鉴定,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适用对象:人身意外受伤人员。
操作流程:委托-审核-受理-指派-领取。
兑现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人:王光才
电 话:682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