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
1.政策内容。
以区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
2. 适用对象
种粮农户,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3.操作流程
(1)提供周到生产服务,包括:开展供需对接服务,组建应急作业队,设立专用服务接待站,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站,加强机具维修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提供免费气象信息服务和优先保障农机用油。
(2)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包括;核酸采样便捷服务,分级落实防控措施,对涉疫人员关怀服务。
(3)保障机具转运通畅,包括: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免费通行,打通堵点卡点,实施“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和做好道路维护。
4.兑现时间
每年5月25日-6月15日。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三夏”生产指挥调度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作业机车转运通畅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防疫政策,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区石油公司负责落实油价优惠。
联系人:曹利强 0310-6835200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1.政策内容
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 50元,坚决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我区的1.3万亩种植任务。
2.适用对象
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主体。
3.操作流程
根据农户意愿,逐级分解任务到乡村、到主体,签订种植协议,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待播种任务完成后,经审核验收,给予资金补贴。
4.兑现时间
8月1日-11月 30日。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各乡镇配合落实。
联系人:张建英 0310-6835153
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1.政策内容
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每亩补助1500元左右,切实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统筹实施土地平整,提升耕地质量,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2.适用对象
正西乡、辛庄堡乡、大北汪镇、张西堡镇、西河庄乡共5个乡镇31个项目村
3.操作流程
根据省市下达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规模,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经市级批复后,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和初验,并落实监管责任。
4.兑现时间
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项目乡镇村负责落实
联系人:郭少科 0310-6835735
四、加强乡村建设
1.政策内容
使用上级资金,新改建农村户厕1.4万座;支持新建农村公厕100座,每座补助1万元。对10个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创建村进行支持,整修村内破损街道,提升村内公厕,对村庄实施的美化绿化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进行奖补。支持广府镇、张西堡镇、西河庄乡等3个乡镇24个滏阳河沿线村参照省重点村标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助推全区滏阳河生态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支持乡镇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每个乡镇确定4个相对集中的村庄,按照区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建设。支持广府镇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片区,参照市定标准进行打造提升。支持乡村探索生活污水和厕所污水综合利用新模式,打造工作亮点。
2.适用对象
(1)全区有户厕和公厕新建、改建任务的乡镇。
(2)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所在乡镇,滏阳河沿线村所在乡镇,有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乡镇。
(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批准创建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3.操作流程
(1)省级下达项目申报指南,区级组织申报;
(2)省级下达申报通知,区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根据村庄规模大小,给予分档奖补。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前,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三年创建期内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各乡镇负责落实
联系人:马涛杰 0310-6835539
五、落实涉农央企进河北
1.政策内容
积极落实涉农央企进河北对接沟通工作,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涉农央企开展招商,支持帮助我区农业企业与涉农央企对接,开展技术合作。
2.适用对象
全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3.操作流程
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涉农央企对接,合作组建省级分公司,指导企业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争取部省资金支持。
4.兑现时间
新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遴选指导,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核查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最终由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予以认定。
联系人:燕春霞 0310-6835381
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1.政策内容
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对省、市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集中担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贷款,对“强龙担”贷款对象按照不超年化利率2.5%进行贴息贴费补助。
2.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纳入2022年省农担公司“强龙担”助贷工程支持,且正常结清担保贷款本息的21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
3.操作流程
借款人正常结清担保贷款本息后,省农担公司按规定标准核算贴息贴费金额,按季将贴息贴费资金向借款人兑付。
4.兑现时间
2022年6月开始。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负责政策的宣传,指导帮助全区2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好政策申报工作,帮助缓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力做好助农单位和金融机构对接工作。
区农业银行具体负责政策解读、政策落实工作。
联系人:
区农业农村局 燕春霞 0310-6835381
区农业银行 李彦民18103200200
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政策内容
对园区企业用地、税收执行区招商优惠政策,对园区涉农加工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政策补贴
2.适用对象
广府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博远优质麦现代园区、现海葡萄现代园区3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3.操作流程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优选广府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博远优质麦现代园区、现海葡萄现代园区3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打造,土地流转纳入项目库。
4.兑现时间
2022年底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谋划,相关乡镇配合落实。
联系人:周现科 0310-6835375
八、支持种业创新发展
1.政策内容
加强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引导我区优势种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研发能力,积极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扶持种子研发企业成立联合体,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2.适用对象
全区种业企业
3.操作流程
加强我区种业企业日常监管,积极指导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对符合上级认定条件的联合体,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4.兑现时间
按照上级相关时间要求
5.职责分工:
永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现印 0310-6835160
九、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1. 政策内容
争取支持打造滏阳河蔬菜产业带项目,重点用于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补贴,应用提质增效技术等。
2.适用对象
主要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3.操作流程
依据省厅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局批复。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局批复进行组织实施。
4.兑现时间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
5.职责分工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监管和初验。
联系人:罗春青 0310-6835162
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发展
1.政策内容
省级奶业振兴政策:对新建、扩建社会奶牛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建设智能奶牛场每个补助30万元-100万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每个补助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5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
市级奶业振兴政策:2022年邯郸市市级财政安排奶业发展专项(全株玉米青贮和苜蓿收贮补助)资金200万元,对全市规模奶牛场全株玉米青贮和苜蓿收贮进行补助。
2.适用对象
区内规模奶牛养殖场。
3.操作流程
省级奶业振兴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奶业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奶牛规模场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下发实施方案。
市级奶业发展专项由奶牛养殖场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测量全株玉米青贮和苜蓿收贮实际数量,市农业农村局随机以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3年。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及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省农业农村厅进行项目督导检查。
联系人:武向山 电话:0310-6835190
十一、支持中央厨房建设
1、政策内容
全省筛选10个左右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中央厨房企业,每个补助300万元。
2、适用对象
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且主要产品与中央厨房企业高度相关的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达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强、对全区经济有巨大引导和拉动作用的中央厨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优惠办法。
3、操作流程
按照县级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的方式组织实施,省级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初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4、兑现时间
2023年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遴选当地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企业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评审后按照省级分配的指标予以推荐。省级根据各市推荐的企业情况,按照初审和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协调资金予以支持。
联系人:燕春霞 0310-6835381
十二、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政策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采取“定额补助、规定上限”的方式。以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适用对象
区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
3.操作流程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或改扩建冷藏保鲜设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
4.兑现时间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上级要求完成。
5.职责分工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监管和初验。
联系人:赵伟桥 0310-6835362
十三、加强产销对接力度
1.政策内容
以蔬菜、水果、杂粮等特色产业为主,组织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参加上级组织的线上、线下产业对接活动,促进提升全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扩大永年农产品影响力。
2.适用对象
全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公司等农业新型组织。
3.操作流程
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区内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参会,推介宣传永年特色农产品。
4.兑现时间
上级部门发布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乡镇配合落实。
联系人:赵伟桥 0310-6835362
十四、组织银企对接
1.政策内容
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加强对接交流。
2.适用对象
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
3.操作流程
收集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信息和各类经营主体生产需求,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讲解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合作。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3年。
5.职责分工
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收集信息,各乡镇、金融机构配合。
联系人:李学强 0310-683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