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企业不停工不停产
1、政策内容
指导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
2、适用对象
全区工业企业。
3、操作流程
按照省疫情办制发的《河北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制强办制发的《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制造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由乡镇、园区、标发委等部门指导本辖区工业企业参照《指南》和《指引》,“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4、兑现时间
2022年4月、7月发布之日起。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运行科
联系人:杜伟敏0310-6835050
二、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
1、政策内容
建立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部省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调机制,优先办理通行证,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
2、适用对象
全区省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
3、操作流程
按照“突出重点、必需必要、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的原则,由区发改局审核推荐,经市工信局收集汇总,报省工信厅汇总发布,并根据疫情和复工复产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白名单”。经省工信厅呈报工信部转发各省市区,实现区域互认。白名单是对疫情封控区域的应急举措,在发生疫情时,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在封闭状态下正常生产,优先复工复产、办理通行证,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白名单企业生产要素保障。
4、兑现时间
2022年4月28日、5月12日、6月17日白名单企业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疫情封控期间。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运行科
联系人:杜伟敏0310-6835050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控正面清单
1、政策内容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控正面清单。
2、适用对象
涉气企业且属于省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
3、操作流程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重点优质制造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局负责推荐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兑现时间
2022年8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推荐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河北省工信厅负责协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落实。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联系人:郝亚辉 0310-6883663
四、帮助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申报各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1、政策内容
帮助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申报各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2、适用对象
符合政策和资金支持要求的项目。
3、操作流程
按照省发改、工信部门印发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推荐我区符合申报方向和条件的项目申报,上报市发改、工信部门,经初审后,上报省发改、工信部门。省发改、工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对满足条件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发展科 产业发展科 工业和信息化科
联系人:张永超 0310-6826665
杜 磊 0310-6835653
李 宁 0310-6881066
五、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1、政策内容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2、适用对象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
3、操作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经区发改局初审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核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联系人:郝亚辉 0310-6883663
六、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发展
1、政策内容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
2、适用对象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3、操作流程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区发改局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申报方向和条件的项目申报,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初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对满足条件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联系人:郝亚辉 0310-6883663
七、推进钢材、建材等优势企业产需对接
1、政策内容
组织我区钢材重点优势企业与国家重大工程及省、市重点项目对接。
2、适用对象
钢材生产企业。
3、操作流程
(1)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口联系,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产需对接活动。
(2)与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进沟通联系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我区重大工程项目情况。
(3)组织钢铁企业与周边地区用钢企业开展产需对接。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此项政策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管理科
联系人:陈婧 0310-6835657
八、推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企业产需对接
1、政策内容
组织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企业开展产需对接。
2、适用对象
装备制造、钢铁企业。
3、操作流程
梳理装备制造企业用钢需求,组织企业参加市内钢铁企业产需对接活动。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联系人:郝亚辉 0310-6883663
九、强化金融服务
1、政策内容
落实金融服务。
2、适用对象
有金融服务需求中小企业。
3、操作流程
按照省、市工信部门统一要求,每年筛选一批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中小企业,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此项政策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联系人:郝亚辉 0310-6883663
十、落实包联帮扶工作,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1、政策内容
落实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包联帮扶责任机制,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2、适用对象
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
3、操作流程
按照《邯郸市永年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区级领导干部包联服务民营企业名单的通知》(永民经[2022]1号)要求,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联机制,每位区级领导包联6-7家规上工业企业,责任部门的工作专班对口1-5位区级领导,定期深入到包联企业实地帮扶,协调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活动,编印惠企政策手册,向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发放。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运行科 工业发展科
联系人:杜伟敏 0310-6835050
张永超 0310-6826665
十一、开展“工业诊所”巡诊服务
1、政策内容
开展“工业诊所”巡诊服务。
2、适用对象
工业企业。
3、操作流程
充分发挥中国永年标准件研究院工业诊所作用,为工业企业巡诊把脉,帮助企业有效解决转型升级中“不会转、不想转、不敢转”的难题,为企业提供精准的诊断服务,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卡脖子的问题,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协同化的高质量发展。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紧固件产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科室:工业发展科
联系人:张永超 0310-682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