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消费十一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发布时间: 2022-08-07 15:12:47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01扩大汽车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通过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给予补贴,拉动汽车消费,加大限上汽车销售主体扶持力度。围绕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支持二手车市场交易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适用对象

  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和我区居民。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消费;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区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相关活动。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2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

  适用对象

  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限上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予以补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细则,并组织开展活动,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3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利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非遗产品、名优特产品。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设立非遗产品专区专柜,提高我区非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适用对象

  拥有非遗产品、名优特产品的企业。

  操作流程

  企业通过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商务局负责审核。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根据省、市商务部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联合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共同实施。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4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

  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200万,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幸福邯郸欢乐购”等线下促销活动,鼓励相关企业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等线上促销活动。积极争取市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开展大型惠民促销活动。鼓励相关企业以节兴市、借节促销,发挥中秋节、国庆节、元旦等传统消费旺季优势,开展系列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消费;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细则,并组织开展活动;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5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早餐店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支持改造提升便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品牌连锁便利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

  适用对象

  符合2022年农贸(菜)市场提档升级要求,区商务局按照分配指标数量评审通过的项目承办主体。

  操作流程

  承办主体向区商务局申报项目;区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审确定后向市级商务部门进行申报。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对农贸(菜)市场提档升级项目承办主体进行初审并向市级商务部门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6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

  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直采直销、订单农业、中央厨房等,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

  适用对象

  我区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操作流程

  申报重点农产品供应链的企业向区商务局进行申报;区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审确定后向市商务局报送。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对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市级商务部门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7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择优推荐我区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挥其龙头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

  适用对象

  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对象:电商产业园区、电商平台、电子商务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向企业转发省级政策要求,并积极向上级推荐我区能力突出的电商企业。

  兑现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职责分工

  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工业园区负责择优推荐电商企业;区商务局负责转发省、市政策并向上级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8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政策内容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

  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操作流程

  向银行申请贷款即可;支付行业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支付手续费,办理相关任务时直接享受政策。

  兑现时间

  持续推进。

  职责分工

  人行永年区支行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负责组织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的落地实施与监督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负责落实政策具体要求。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9推进工贸分离

  政策内容

  积极推进生产企业工贸分离,生产企业工贸分离后,经国家统计局单位名录库确认入统后,通过产业引导扶持资金进行奖励,有力支撑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用对象

  符合标准的工业企业,剥离后的贸易企业。

  操作流程

  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在达限入统后,申请扶持资金。

  兑现时间

  持续推进。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10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

  政策内容

  《永年区“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中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部分。

  1.对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按照当年省市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2.发展奖励。对所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三个档次奖励:第一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奖励1万元;第二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含30%),奖励5000元;第三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20%以上(含20%),奖励3000元。第一、第二、第三档次不重复奖励。

  操作流程

  1、各限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四上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材料要于次年3月底前报区商务局审查。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初审并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商务局,区商务局通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统一发放到企业账户。奖励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2、符合发展奖励的限上企业于次年3月底前填报《永年区规上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贸易业)》,经各乡镇、园区、标发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府宾馆、供销社等部门收集,报区商务局汇总。由区商务局牵头,统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初审并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至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兑现给企业。

  兑现时间

  次年。

  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申报企业是否达到申请奖励资金的标准。

  区统计局负责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