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扩大汽车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通过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给予补贴,拉动汽车消费,加大限上汽车销售主体扶持力度。围绕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支持二手车市场交易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适用对象
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和我区居民。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消费;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区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相关活动。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2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
适用对象
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限上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予以补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细则,并组织开展活动,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3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利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非遗产品、名优特产品。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设立非遗产品专区专柜,提高我区非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适用对象
拥有非遗产品、名优特产品的企业。
操作流程
企业通过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商务局负责审核。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根据省、市商务部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联合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共同实施。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4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
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200万,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幸福邯郸欢乐购”等线下促销活动,鼓励相关企业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等线上促销活动。积极争取市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开展大型惠民促销活动。鼓励相关企业以节兴市、借节促销,发挥中秋节、国庆节、元旦等传统消费旺季优势,开展系列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制定并印发操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消费;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细则,并组织开展活动;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5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早餐店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支持改造提升便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品牌连锁便利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
适用对象
符合2022年农贸(菜)市场提档升级要求,区商务局按照分配指标数量评审通过的项目承办主体。
操作流程
承办主体向区商务局申报项目;区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审确定后向市级商务部门进行申报。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对农贸(菜)市场提档升级项目承办主体进行初审并向市级商务部门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6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
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直采直销、订单农业、中央厨房等,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
适用对象
我区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操作流程
申报重点农产品供应链的企业向区商务局进行申报;区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审确定后向市商务局报送。
兑现时间
2022年底。
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对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市级商务部门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7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内容
积极争取省、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择优推荐我区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挥其龙头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
适用对象
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对象:电商产业园区、电商平台、电子商务企业。
操作流程
区商务局向企业转发省级政策要求,并积极向上级推荐我区能力突出的电商企业。
兑现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职责分工
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工业园区负责择优推荐电商企业;区商务局负责转发省、市政策并向上级申报。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8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政策内容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
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操作流程
向银行申请贷款即可;支付行业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支付手续费,办理相关任务时直接享受政策。
兑现时间
持续推进。
职责分工
人行永年区支行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负责组织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的落地实施与监督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负责落实政策具体要求。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09推进工贸分离
政策内容
积极推进生产企业工贸分离,生产企业工贸分离后,经国家统计局单位名录库确认入统后,通过产业引导扶持资金进行奖励,有力支撑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用对象
符合标准的工业企业,剥离后的贸易企业。
操作流程
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在达限入统后,申请扶持资金。
兑现时间
持续推进。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
10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
政策内容
《永年区“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中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部分。
1.对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按照当年省市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2.发展奖励。对所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三个档次奖励:第一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奖励1万元;第二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含30%),奖励5000元;第三档次,年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20%以上(含20%),奖励3000元。第一、第二、第三档次不重复奖励。
操作流程
1、各限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四上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材料要于次年3月底前报区商务局审查。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初审并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商务局,区商务局通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统一发放到企业账户。奖励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2、符合发展奖励的限上企业于次年3月底前填报《永年区规上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贸易业)》,经各乡镇、园区、标发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府宾馆、供销社等部门收集,报区商务局汇总。由区商务局牵头,统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初审并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至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兑现给企业。
兑现时间
次年。
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申报企业是否达到申请奖励资金的标准。
区统计局负责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乔是霞 6835712
赵思思 68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