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12:25:11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备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17号)要求,对所承担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印发《邯郸市永年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永依法行政办〔2021〕4号)并贯彻落实,建立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清理等配套制度。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等“两单一书”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对外进行公示,确保企业明确了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各单位提交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筛查梳理,坚决杜绝企业遇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现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科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理论培训。开通行政执法监督热线,公开征集有关线索,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卷宗、一线暗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针对企业的“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现象。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出台企业“免罚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人性化,做到企业有诉必答复,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风。(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成立普法讲师团,召集社会精英法律工作者参与,多方面多层次积极开展示范宣讲。加大对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主题月宣传,精准宣传,全面普及,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法律进企业、市场活动,在企业进行《民法典》《宪法》《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联合全区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开展“律所联协会”活动,深化“法治体检”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做到“即日受理”“即日审批”“即日指派”,大大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做到应援尽援。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法润永年”微信公众号和“0310—6633148”电话热线开设法律咨询端口,利用新型媒体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为全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优化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区各律所、区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