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稳外贸、稳外资的十七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12:14:48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一、建立稳固推动激励机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对将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成功引流到我区排名前3位的乡镇、部门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争取省商务厅支持百强外贸企业有关政策,鼓励久鹏制药、恒永防护用品、世盛五金制品、固耐安五金制品等龙头外贸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加大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外贸企业的支持;对成功申请“高精特新”“小巨人”的外贸企业给予2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国内外参展、营销模式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贸易规模,为稳外贸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业园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大对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区域性总部、园区、第三方平台招商力度,积极申报市场贸易采购方式、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制定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政策。打造永年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临洺关镇)

  四、提升外贸基地发展能级。推动我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紧固件)、省级蔬菜外贸基地加快发展,完善研发、设计、检测、营销、信息、物流、培训、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国家、省级外贸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省商务厅举办的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东盟专场、日韩专场等12场线上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交会等国内重点展会。探索以“代参展”方式组织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对参加国内外重点专业展会的外贸企业,按照不同标准,给予标准展位费的50%-100%的补贴。组织帮助企业拓市场、保订单。对企业境外广告推广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3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六、鼓励新增外贸企业做大、支持原有外贸企业做强。对首次实现出口的新增外贸企业和出口超过上年度的外贸企业按照不同标准,分别给予每出口1美元支持2-3分人民币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七、推进名品、名企、名家“三名”工程。大力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2022年外贸企业新增1类高新产品出口的、评为省优势外贸企业的、成功注册国际商标或以并购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的,及取得AEO认证(世界海关通用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给予支持;对新荣获国家和省级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申请国际认证、国外创立品牌、注册商标的企业,区财政按实际费用的50%、5万元以内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八、积极帮扶小微企业出口信保。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利用市专项资金,对小微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保服务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增强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接单信心和抗拒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九、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进口列入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加快永洋铁矿石进口数据回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业园区)

  十、大力引进外贸专业人才。吸引“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级职业经理人、创新人才或团队等外贸、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来我区就业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扶持、落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实施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支持区进出口商会设置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外商对接、翻译、政策咨询、进出口相关资质申领、报关、报检、结汇、退税、信保、核销、物流、融资、培训等全流程外贸综合免费服务及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平台建设,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引进河北启航国际铁路物流、天津鑫海莱货运、天津锟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入驻我区,助力缓解我区外贸企业海运物流不畅困难;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入驻我区,支持项目和资金按“一事一议”解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二、深入开展服务贸易拓展活动。积极争取省级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支持引进一批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领域规模大、技术新、重点行业市场占有率高的总部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支持生产实体企业成立商贸公司、技术服务公司,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开展信息技术外包(ITO)、知识流程外包(商业流程外包)(KPO)、业务流程外包(BPO)、离岸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三、帮助企业申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根据外贸企业的出口额、在手订单等情况,结合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向市申报永年区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借助省商务厅70余家境外招商代理、各类商协会和驻华使领馆等平台,对外发布招商合作项目,开展云招商系列活动。举办深圳、北京等主导产业招商推介会,组织参加廊坊经洽会、数博会、“跨国企业河北行”等国家和省重大经贸活动,加强与跨国公司中华区总部、有外资背景的央企国企和知名民企对接,鼓励外商投资我区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公共基础设施、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力争新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长的外资大项目、好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投集团)

  十五、强化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企业直报平台作用,跟踪重点外资企业经营情况和外资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区领导牵头的“一对一”包联服务机制,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商务局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会商机制,从投资准入、企业设立、建设运营等环节全程跟踪协调服务,为外商营造公平透明的投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省外资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年度增资2000万美元、新设3000万美元,符合省商务厅奖励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向市投促局、省商务厅申报,争取省外资奖励资金。加大境内外资企业再投资延缓纳税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七、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内外资一致要求,推动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在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邯郸市永年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健全我区外商投诉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外商投诉事项,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