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1 发布人: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邯郸市双随办《关于编制 2022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永年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邯郸市永年区综合执法审核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 年抽查工作方案。
一、 抽查时间、对象、比例及方式
抽查时间:2022年3月至4月
抽查对象:农资领域、文化领域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年3月至4月
抽查对象:餐饮、公共卫生领域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 年 5 月至6月份
抽查对象: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 年 5 月至6月份
抽查对象:住建领域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年7月至8月份
抽查对象: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卫生机构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 年 9 月
抽查对象:农资领域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年 10 月
抽查对象:紧固件行业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抽查时间:2022年11月至12月
抽查对象:畜禽屠宰场点和动畜肉生产经营单位、文化领域
抽查比例:30%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二、抽查依据及内容
严格按照《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综合执法审核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检查。
三、抽查方式及流程
按照邯郸市双随办《关于编制 2022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分派至各执法组(队)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依法依规查处,按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局协调监督科负责随机抽查及指导督导各执法组(队)执法工作。
四、严密组织随机抽查
各科室、队(组)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查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政执法。
五、抽查计划的调整
在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建材、冶金矿山企业、危化等重点行业实施专项检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等案件实施直查直处,涉及劳动监察类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同步进行一次性检查) ,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等实际情况,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增加或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确定抽查对象范围。
永 年 区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2 0 2 2 年 度 内 部 联 合 随 机 抽 查 工 作 计 划
|
抽 查 计 划 编 号 |
抽 查 计 划名 称 |
抽查任务编 号 |
抽 查 任 务名 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 查 事 项 |
抽 查 对 象 范围 |
牵头 科 室 |
责 任 科 室 |
抽查时间 |
|
2022001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 号 |
2022 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农资领域、文化领域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 3月 至4月 |
|
2022002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 号 |
2022 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餐饮、公共卫生领域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 3月 至4月 |
|
2022003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3 |
003 号 |
2022 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 5月至6月 |
|
2022004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4 |
004 号 |
2022 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住建领域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 5月 至6月 |
|
2022005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5 |
005 号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卫生机构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7月至8月
|
|
2022006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6 |
006 号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农资领域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9月 |
|
2022007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7 |
007 号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七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紧固件行业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2年10月
|
|
2022008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8 |
008 号 |
2022年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八次“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区民政教体和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个部门执法事项的通知》和邯郸市永年区委办公室、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年区推进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界限强化综合执法协调联动的通知》的划转执法事项 |
畜禽屠宰场点和动畜肉生产经营单位、文化领域
|
协调监督科 |
各科室队(组) |
2021年11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