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4 发布人:永年区政府办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有方、机制健全、措施扎实,各项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平稳推进,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实效。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依法发布了大量的涉及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财政改革发展的亮点信息,进一步畅通了财政部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实现了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了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未出现发表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发生,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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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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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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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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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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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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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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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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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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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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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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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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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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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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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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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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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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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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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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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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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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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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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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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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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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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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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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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行政事业性单位财政票据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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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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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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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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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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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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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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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区政府集中采购额为2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万元,降低率为-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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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现政府采购额3.7亿元,节约资金1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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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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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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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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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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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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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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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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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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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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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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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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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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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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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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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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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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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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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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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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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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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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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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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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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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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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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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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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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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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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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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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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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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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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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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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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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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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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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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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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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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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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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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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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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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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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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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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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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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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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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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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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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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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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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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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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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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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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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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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关注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引导、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还需进一步贴近群众需求;
(二)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网络、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宣传手段,增加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了解,并通过政民互动,掌握群众所需,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的现实需要。
二是要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增补更新公开信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要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坚持做好工作年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认真执行了三个方面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落实到位。
(一)抓观念更新,促认识到位。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一是实行政务公开不是赶时髦,而是深化实施鱼水工程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实行政务公开不是自找麻烦,而是强化自我管理,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举措;三是实行政务公开不是搞形式主义的架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开展“想民、爱民、为民”活动;四是实行政务公开是经济管理部门在新形势下塑造形象,树立权威的必然选择。
(二)抓落实,保质量。一是要求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去做,带好头,给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并对自己分管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负全责,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务公开的内容的全面彻底落实,出现问题,追究主管领导责任。二是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政务公开活动,起草政务公开方案后,交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审查,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三是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制,在财政局政务公开栏旁安置了永年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举报和举报电话号码,四是为了保证公开质量,不断征询公开监督小组意见。同时,我们在公开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认真追究,做到了“四不放过”,即对发生违章违纪行为的责任不调查不放过,不严肃处理不放过,不制定出整改措施不放过,不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不放过。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政务公开质量。
(三)按照规定,坚持公开。坚持全方位彻底公开,不搞假公开或半公开。即:上级要求公开的,群众要求公开的,全部进行了公开。
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使机关建设、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都带来了深刻变化。
首先是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从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做起,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不摆架子、不刁难、不设卡,作到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服务规范,环境优美,许多经常来此办事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政务公开使这里的服务态度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次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各业务科室针对过去办事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认真找差距,把办事人员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反映出来并公开上墙,使办事人员对办理公务心里有数,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基本做到了当日事当日办,当日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能够耐心解释,使办事人员心悦诚服。
三是使办事透明度明显提高。采购办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坚持将“热点”部门变成“公正”部门,全面推动政府采购,认真履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扩大招标范围,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了制度操作规范,透明度高,各部门普遍反映通过政府采购省事、省心、省钱,既满足了用户需求,又为财政节省了大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