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任〔2020〕1号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勇等同志任免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孙 勇同志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雷涛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付科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北汪分局局长职务;
杨红彬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敬国同志不再担任区紫山特钢总经理职务;
闫素梅同志不再担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
团体。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