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星期三

永年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发布人: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年县政务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永年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年县司法局办公室(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9室),联系电话:663384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7条。
我局主要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做服务中心、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要求认真依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分类,定期更新,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及上报县政府公开办。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通过上街宣传、报纸宣传、电视宣传和网站宣传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1231日,我局没有接到依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接受政务咨询260余次,其中电话咨询接待180余人次,当面咨询60余次,网上咨询20余次。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方法、律师、公证等方面内容成为群众咨询的重要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投诉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全年我局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经费2000余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永年县司法局  

2015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