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5号)精神。支持我区滏阳河流域设施蔬菜产业带发展资金200万元,重点用于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补贴,支持新建或改造生产设施,应用提质增效技术、设备等。经遴选,拟确定该项目由永年区自博家庭农场实施,实施地点在永年区张西堡镇李庄村西南。永年区自博家庭农场是2015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技术成熟,有实力、有能力。李庄村是蔬菜生产专业村,紧邻滏阳河、邯临线,区位优势明显,在此实施该项目,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现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2日—5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罗春青 联系电话:6835162
永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