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镇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永年区广府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广府镇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编制《广府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广府镇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概况信息。包括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镇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镇的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镇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镇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镇政府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镇政府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镇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镇政府负责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镇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在永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镇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年区广府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06627460

           邮政编码:057151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 在广府镇政府办公室获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永年县广府镇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