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 

一、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分类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 公开内容公开信息的内容包括中心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等。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信息面向全社会;依申请公开信息面向申请人。 

5、公开程序。信息经区行政审批局、区法制办、区保密局、区公开办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三、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区行政审批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年区政府网站上查阅信息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区档案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行政审批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处理。 

1、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局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局法规督查股

办公地址:邯郸市永年区露禅大街16号;

邮政编码:0571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6633259

电子邮箱:hdyn588@163.com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区行政审批局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永年区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外,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行政审批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补正。 

申请人的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依据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是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

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

电告

传真

号码

电子

邮箱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

邯郸市永年区露禅大街1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30

6633259

6633259

hdyn588@163.com

 

 

五、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

附件1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得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所需信息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