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机构设置 

  我局共有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区委农办秘书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农业资源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和美乡村股)、产业规划股、农经改革股、特色产业股(农药管理股)、畜牧水产兽医股、防贫帮扶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田建设股(农业机械化股)〕和25个下属单位〔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技术推广站、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环保站、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经作蔬菜站、邯郸市永年区农技推广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永年分校、邯郸市永年区水产技术服务站、邯郸市永年区农业机械推广站、邯郸市永年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邯郸市永年区经济作物服务中心、邯郸市永年区植物检疫站、邯郸市永年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新能源推广中心、邯郸市永年区农经总站、邯郸市永年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邯郸市永年区种子管理站、邯郸市永年区农药监督管理站、邯郸市永年区家畜改良站、邯郸市永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邯郸市永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国营邯郸市永年区棉花原种场、邯郸市永年区兽医院、邯郸市永年区农机监理站、邯郸市永年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棉、油、菜、果、肉、蛋、奶、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调整、区划与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区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省级、市级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址

        邯郸市永年区洺园街3号

   四、联系方式

         0310-6835200

   五、办公时间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5:30

   六、负责人姓名

          李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