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永年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发生重大变化即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永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或办公地点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公场所查阅等形式。

  本局政务信息办公场所查阅地点: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永年区苗庄路口东30米民政局三楼)

  开放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时间:0310—6886555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设立政务信息电话、开通业务科室人工受理咨询,受理电话号码是:【科室电话号码】

  2、通过有关报纸、杂志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局坚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产生后的20个日内公开在永年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同时,也采取其他形式公开。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公告类等临时消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动态类信息即时更新,其余信息长期保留和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更新。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相关科室查阅这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永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年区苗庄路口东30米民政局三楼

   办公时间:按国家规定时间公办

   联系电话:0310—6886555

   传真号码:0310—6686777

   邮    箱:ynxmzj2009@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填写《永年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复制,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得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有关注册登记的政务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本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提供,决定不提供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公开的信息,本局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提供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区民政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10—6835968

   邮政编码:057150   

   地址:永年区苗庄路口东30米民政局三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当本局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