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机构设置

  (一)区供销社领导班子职务及姓名

  主任            高德晓

  副主任         郭玉山

  副主任         侯耀东

  副主任         王少杰

  副科            李燕书

  副科            崔志军

  (二)区供销社机关设一室五股,编制30人

  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财务股

  业务综合股 

  法纪股

  应急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简介: 

  供销社职能、职责: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区“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维护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协调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关系,指导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供销合作社系统集体资产,指导社有资产运营,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做好农资、食盐等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供应和食盐储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上级党委方针、政策和区社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事项,各种文件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综合性文件、报告起草、公文管理,信息资料反馈,会议纪录,大型会议组织;负责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报刊收发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印章、办公用品等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负责保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指导系统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考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低保、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思想教育,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妇女、工会、军退、老干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和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业务综合股 

  负责系统内业务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负责协调下属企业内外业务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销环境;负责指导系统推行现代营销方式工作;负责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强化市场管理,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指导全区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指导系统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指导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五)法纪股

  负责系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各种合同的把关审核工作。

  指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业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应急管理股

  负责系统应急安全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应急安全管理规划,指导系统应急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评比。

  三、办公地址

  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邯邢路14号

  四、联系方式

  0310-6822528

  五、办公时间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六、负责人姓名

  高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