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区司法局(办公地址: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区司法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区司法局(办公地址: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查阅。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司法局主要采取电视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司法局当面受理点: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5);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6633840。区司法局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司法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司法局申请获取。司法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5);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6633840;传真号码:0310-6633500;电子邮件:hdyn2020@163.com;邮政编码:05715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本《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直接使用本《指南》附件中的《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司法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司法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司法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监察机关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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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          □电子邮件传真          □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