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店乡

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永年区界河店乡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乡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界河店乡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乡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乡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乡的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乡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乡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乡政府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乡政府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乡政府负责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乡政府党政办进行查阅;开放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6911748。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乡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界河店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界河店乡北界河店村界河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0-6911748
电子邮箱:hyxmf2020@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冬季13:30-17:00)。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年区界河店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永年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乡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乡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乡纪委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乡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永年区界河店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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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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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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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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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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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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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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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它组织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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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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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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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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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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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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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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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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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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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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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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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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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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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书面信息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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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 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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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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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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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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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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